香港互聯網協會就立法會工商事務委員會2020年6月16日會議議程「香港的創新科技發展及再工業化政策」的意見書

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於5月28日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議案,以制訂「港區國安法」。議案內容包括「國家堅決反對任何外國和境外勢力以任何方式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採取必要措施予以反制,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外國和境外勢力利用香港進行分裂、顛覆、滲透、破壞活動。」等定義不清、範圍廣泛的條文,令公眾憂慮到香港政府本地立法後將以國安法限制互聯網及通訊服務、封鎖網絡平台、審查互聯網或限制資訊流通等。香港互聯網協會憂慮,若香港無法維持資訊自由流通,將對本港的創新科技發展及可靠營商環境帶來極大影響。

互聯網和通訊自由乃受基本法所保障

我們深信基本法所保障的言論、新聞、出版自由亦適用於互聯網的媒界上,網絡用家擁有獲取、分享資訊及言論表達的自由和權利,免於被審查、屏蔽、或以言入罪的恐懼。

香港受基本法保障各種自由,法治精神及制度享譽國際,亦因此得以成為一級國際城市。任何對互聯網的管制將損害基本法所保障的權利和自由,及對香港的法制以及國際聲譽做成不可挽回的破壞。

影響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和互聯網通訊樞紐地位

切斷或審查互聯網通訊服務會窒礙香港的經濟活動和削弱區域通訊樞紐地位。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十分依賴互聯網和通訊網絡從事金融活動,任何審查互聯網的技術亦將會把香港的互聯網置入類似防火牆的監控當中,並有可能造成巨大經濟損失。香港是亞太區域互聯網通訊樞紐,對科技行業而言,審查互聯網亦將嚴重影響行業日常工作,打擊國際及本港科技和創科公司對香港的信心,使科技和創科人才流失至其他鄰近地區,削弱自身競爭力,亦有機會令外資對香港失去信心,繼而撤資,損害香港經濟。

香港新聞自由收窄及國際形象受損

以互聯網作出現況直播以及提供實時資訊更新是近來媒體常用的報導手法。若政府以緊急法限制互聯網的使用,將會阻礙記者採訪及媒體報導,損害新聞自由和香港市民知情權,與基本法第二十七條不符。此舉會令香港的新聞自由收窄,將嚴重傷害香港作為自由城市的聲譽,令國際進一步對香港失去信心。

干擾互聯網將嚴重影響日常生活以至公眾安全

香港普羅大眾十分依賴互聯網互通消息,一旦互聯網服務無法正常使用,市民的日常生活將會大受影響,甚至影響公眾安全。在無法使用互聯網的情況下,不論社會運動人士又或者普通市民均無法得知公眾安全情報及與家人朋友取得聯繫,造成市民不必要的恐慌。

政府須承諾不會管制互聯網,以釋市民憂慮

開放的互聯網,絕對包含網絡私隱,例如以匿名身份發表言論,是香港言論自由和信息流通的基礎,亦是基本人權的一環。故此,本會懇請香港政府承諾,不會以國家安全法進一步檢查、管制,壓制或切斷互聯網及通訊服務,或者阻礙資訊流通,以釋除市民憂慮、保障香港市民的安全和權益。

二零二零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