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已刊憲《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以更新本港的版權法,旨打擊網上侵權活動。最具爭議性的是草案擴大了作品的傳播模式至任何電子傳播,禁止侵權者以電子媒介方式發布侵權作品,並可能負上刑責。
政府強調不論現行法例下或新法例下的刑責均不是以惡搞/次創作 (改編流行曲的歌詞) 為目標,次創作/惡搞會否觸犯刑事,現時和將來的界線是一樣的。但為甚麼次創作/惡搞沒有列入豁免,是否仍可能面對刑責?影響網上創作自由?侵害言論及資訊自由?草案如何公平地取得各方面的平衡?
香港互聯網協會(ISOC HK) 誠邀你參加是次公眾研討會,讓市民與政府直接對話,提出問題,發表意見。希望你踴躍參與!
活動詳情:
日期:七月二十二日(星期五)
時間:晚上六時四十五分至九時(六時三十分開始登記)
語言:廣東話
地點:灣仔軒尼詩道15號溫莎公爵社會服務大廈社聯2樓201室
當日相片
主持:
莫乃光先生
香港互聯網協會主席
講者:
1.) 黃 昕 然 先 生
署 理 商 務 及 經 濟 發 展 局
首 席 助 理 秘 書 長 (工商)
2) 曾 志 深 先 生
署 理 知 識 產 權 署 助 理 署 長 (版權)
3.) 庫斯克
Blogger、自由撰稿人、專欄作者
4.) 陳振傑
互聯網總監
關於國際版權保護協會(大中華區)
首席台下發言嘉賓:
星屑醫生
博客、Twitterer、自由撰稿人、多媒體創作人